进贤县2019年教师“温暖工程”公告
[ 编辑:admin | 时间:2019-08-04 16:05:57 | 浏览:2152次 ]
根据《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进贤县2019年教师“温暖工程”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进府办发)﹝2019﹞59号文件规定,现将进贤县2019年教师“温暖工程”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1.本人或配偶具有我县户籍,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,要求调入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; 2. 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其中有一人为我县户籍,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,要求调入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;3. 配偶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,本人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、要求调入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; 4.为便于照顾父母或解决夫妻两地分居,本县乡镇学校教师要求跨乡镇调动(不含调入民和镇学校)的教师。(一)县外公办学校教师要求调入我县任教的,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 1.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,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。 2.男性不超过45周岁、女性不超过40周岁(截至2019年8月31日)。 3.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、初中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、高中教师应具备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。(二)本县跨乡镇学校教师申请调动的(不含调入民和镇学校),申请调入的学校须有空缺编制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1.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,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。2.在本县乡镇学校服务满5周年 (定向师范毕业生服务满6周年)。3.父母因病需要照顾,要求调回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学校;或因夫妻两地分居,要求调入家庭住址或配偶所在乡镇学校的公办学校。2.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:①身份证;②毕业证;③户口簿;④教师资格证;⑤荣誉证书;⑥结婚证及其它能证明某种关系和理由的材料。报名时间:2019年8月2日---2019年8月12日(工作日)报名地点:进贤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(办公楼一楼112室)1.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须完整,所提供材料须符合资格条件并真实有效。 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贤县教育体育局
2019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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